课程内容:
2010年福建教育学院成人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福建教育学院座落在福州市中心风景秀丽的西湖之滨,校园依山傍水,环境幽雅。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一所由省政府设立、省教育厅主管、国家教育部批准承担全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和在职教师学历提高教育及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曾被教育部(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先进成人高校”的光荣称号。自创校以来,学院一直奉行“三个服务”的宗旨,即“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服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出版《福建教育学院学报》和《福建基础教育研究》两种CN刊物。学院学科门类齐全,专业覆盖面大,创设成人本专科共四十多个专业。学院拥有一支素质良好、高度敬业、勇于创新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255人,其中专任教师133人,教授、副教授67人。教师中博士18人、硕士77人。他们中不少是我省知名专家、学者,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成果卓著
二、招生层次、类别
1、专科起点升本科:凡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或以上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专科起点升本科各专业。欢迎成人专科、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踊跃报考。
2、高中起点升专科:凡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高中起点专科各专业。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8月10-30日,现场确认时间:9月1-7日
2、报名方式:成人高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报名时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福建省成人高考招生信息网站(网址:www.fjeduzs.cn)进行网络报名;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己选择的信息确认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交验相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交纳报名考务费、进行电子摄像、确认报名信息。凡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考试时间:全国成人高考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份(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四、学习形式、学制及文凭:
1、学习形式;函授。
2、学制:三年。
2、文凭:函授本、专科学生修完本、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由福建教育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专科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文凭。
五、收费标准:函授除本科《艺术设计》、专科《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每学年3000元外,其他函授本专科专业学费每学年1600元。书籍资料代办费三年600元(分两学年收取,毕业时结算,按实际开支多还少补)。
六、课程开设与教学方式
1、教学方式:为解决各地学生工学矛盾,函授班的面授时间安排在寒、暑假或五一、国庆期间。同时,为方便基层中小学教师就近参加面授学习,我院还将送教上门,在有条件的市(区)设立函授教学班,学校派教师下点面授辅导。函授教学班的面授时间安排将根据函授部和教学班的具体情况而确定。
2、课程开设与考试:学员正式录取后专业课程按教学计划由任课老师授课并负责命题考试,专业课程不再参加全国统考,同时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不开设英语课。
七、2010年我院成人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层次 | 专 业 | 科 类 | 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 2009年最低录取线 (各专业均降20分录取) | |
专业基础课 | 公共课 | ||||
专
升
本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大学语文 | 政治
英语 | 181分 |
英语 | |||||
历史学 | |||||
科学教育 | 教育学 | 教育理论 | 182分 | ||
学前教育 | |||||
教育学 | |||||
小学教育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高数(一) | 118分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物理学 | |||||
化学 | |||||
行政管理 | 经管 | 高数(二) | 108分 | ||
旅游管理 | |||||
生物科学 | |||||
地理科学 | |||||
艺术设计 | 艺术 | 艺术概论 | 160分 |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 | 民法 | 168分 | ||
高
起
专 | 行政管理 | 文理 | 语文
数学 (文、理)
外语 | 文科110分
理科111分 | |
会计 | 文理 | ||||
物流管理 | 文理 | ||||
学前教育 | 文理 | ||||
初等教育 | 文理 | ||||
商务管理 | 文理 | ||||
导游 | 文理 | ||||
酒店管理 | 文理 | ||||
应用日语 | 文理 | ||||
实用英语 | 文理 | ||||
英语教育 | 文理 | ||||
公共关系 | 文理 | ||||
物业管理 | 文理 | ||||
电子商务 | 文理 | ||||
商检技术 | 文理 | ||||
生物技术及应用 | 文理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文理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文理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文理 | ||||
装潢艺术设计 | 艺术 |
注: 1、招生计划以省招办下达计划为准 ;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三科总分450分。
2、专科《装潢艺术设计》专业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素描》和《色彩》两门艺术类专业加试。